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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心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

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诚信状况等资料,我们认为: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
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和义务。经事前审核,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韩文君                    胡泽禹                   钱荣
             -----------               -----------            -----------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