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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建西

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

的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在关联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资金

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末累计发生额最高不超

过 150 亿元,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

要。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   瑛         马   洁            李大明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