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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8— 077




            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内

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文贵、吴志旗、郑康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资

金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末累计发生额最高不超过 150

亿元。具体公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的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告附件,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新疆乌鲁木

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 666 号 6 楼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公告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建财务

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附件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前后对比表


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长
 第二条    (二)公司总经理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四)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基本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的基本收入。主
           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基本薪酬
           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一)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 基本薪酬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的基本收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入。主要考虑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
           1、董 事 长: 22 万元
                                                                    基本薪酬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基本薪酬标准由公司董
           2、总 经 理: 18 万元
                                                                    事会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薪酬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15 万元
 第八条                                                             收入的 1/12。以下部分需从基本薪酬中扣除:
           4、董事会秘书:15 万元
                                                                    1、社会保障基金个人承担部分;
           (三)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为基本薪酬收入的
                                                                    2、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1/12。
                                                                    3、企业年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以下部分需从基本薪酬中扣除:
                                                                    4、个人所得税。
           1、社会保障基金个人承担部分;
           2 、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3、企业年金个人承担部分;
           4、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管团队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
           度经营指标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
           况获得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
           确定的当年经营业绩考评结果确定。
           (一)绩效薪酬计算依据:                                   第九条 绩效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第九条     1、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按当期净利润的 2%计提;   制度及公司高管团队考核情况以绩效薪酬方案报董事会
           2、未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则不计提绩效薪酬。      审批确定。
           (二)分配系数确定:
           1、董事长的分配系数为 2;
           2、总经理的分配系数为 1;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系数为 0.8。
           第十条 奖励薪酬是指公司经营班子超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
           年度经营目标,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发放
           的奖励性薪酬。
           (一)超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按净利润超出       第十条 奖励薪酬是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超额完成情况,由
第十条
           部分的 10%计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并提出的奖励性薪酬。
           (二)未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则不计提奖励薪
           酬。
           (三)奖励薪酬分配系数及考核发放程序与绩效薪酬相同。
                                                                      第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
                                                                      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应予以扣罚绩效收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可对
                                                                      其实施降薪: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
           第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
第十六条                                                              告以上处分的;
           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应予以扣罚绩效收入。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
                                                                      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降低薪酬的其他情
                                                                 形。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书记薪酬按照总经理标准执行,党委副书 第十八条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十八条
           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薪酬按照副总经理标准执行。      的薪酬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自 2011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实施,修订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