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9—023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9 年 4 月 22 日 15:00-2019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 666号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7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 587,461,3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37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35,582,2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 587,435,5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53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股份25,8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2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75,07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 7,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 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575,07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反对 7,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1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75%;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155,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7,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565,298,543 股)回避本 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 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 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575,0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9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575,07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持有 551,879,070 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 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454,1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88%;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5,575,07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反对 7,2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洁、徐明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