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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26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1-03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
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并授
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与
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2
年4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
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2021年4月23日
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材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截至2021年6月23日,在2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共发生8
笔未到期的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提供的8,000万元、1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
甘肃中建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
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提供的9,400万
元、6,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
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
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提供的10,000万元、8,000万元银行
授信业务担保。
    2021年6月24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公司为新材料公
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的授信业务提
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
司对新材料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10 日
    注册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青龙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外加剂、砂浆外加剂、混凝土膨胀
剂、混凝土防水剂、混凝土纤维、防水材料、混凝土脱模剂、防
腐材料、涂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灌浆材料、混
凝土修补与保护材料、建筑结构加固材料、界面剂的研究、生产、
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100%股权。
    三、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947.43                     54,101.77
负债总额                     39,457.53                     39,768.21
净资产                       14,489.90                     14,333.56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574.78                      1,813.36
利润总额                      2,838.59                       -310.32
净利润                        2,392.95                       -362.39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2,1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
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两年,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之日起算。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材料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其
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
       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
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0,500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
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7.73%。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
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3.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