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预收账款(原西单店会员卡)账龄较长,且长期未 消费或申请退费。对长期挂账的预收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核 销长期挂账预收账款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事项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林涛 2018 年12月26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