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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 2019-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

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

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

拟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公司 2019 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

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另行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另行协商确定,并同意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 2019-4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