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定 2019-2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9 年 10 月 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张云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765,003,320.57 22,857,921,630.76 17.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43,103,628.00 1,924,595,471.66 -4.2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86,509,508.19 9.81% 6,676,057,390.22 1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45,001.73 24.54% 37,283,754.26 18.4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914,812.80 -0.49% 17,127,606.59 -45.6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2,227,782.19 11.86% -294,382,985.09 -158.5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79 25.17% 0.0415 1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79 25.17% 0.0415 1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5% 0.17% 1.98% 0.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805,436.9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823,084.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40,877.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12,785.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18,711.32 合计 20,156,147.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84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建设工程(集 国有法人 47.13% 423,324,530 6,482,980 团)有限责任公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23% 11,073,76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左军 境内自然人 0.30% 2,721,500 0 杨光群 境内自然人 0.17% 1,530,060 0 付金洁 境内自然人 0.16% 1,466,960 0 王楚男 境内自然人 0.15% 1,388,800 0 陈鸣 境内自然人 0.12% 1,033,000 0 邓歌伦 境内自然人 0.11% 1,007,200 0 领航投资澳洲有 限公司-领航新 境外法人 0.11% 959,360 0 兴市场股指基金 (交易所) 李鑫 境内自然人 0.09% 839,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 416,841,550 人民币普通股 416,841,550 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73,760 人民币普通股 11,073,760 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左军 2,72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1,500 杨光群 1,530,060 人民币普通股 1,530,060 付金洁 1,466,960 人民币普通股 1,466,960 王楚男 1,38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388,800 陈鸣 1,03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3,000 邓歌伦 1,00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7,200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 959,360 人民币普通股 959,360 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李鑫 839,000 人民币普通股 839,00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未知其他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说明 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变动比例 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 66%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增加所致。 存货 33% 主要系本期蕴丰房产生产成本较期初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90% 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增值税以及应收待确认销项税较期初 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30%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 200% 本期系本期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50% 主要系本期应支付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39% 主要系本期分期付息的长期借款本金较期初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 54%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PPP项目贷款较期初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 106% 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19北新路桥MTN001公司债券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销售费用 77% 主要系子公司蕴丰建设销售房产发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102%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133% 主要系本期处置股权及投资分红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 致。 营业外收入 89% 主要系本期业主奖励款和保险理赔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所致。 所得税费用 67% 主要系子公司蕴丰建设本期计提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同 期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99% 主要系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亏损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 致。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45% 主要系汇率变动原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税收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及往来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往来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9%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31% 主要系本期处置的固定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BT项目投资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PPP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PPP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PPP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2% 主要系汇率变动原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7% 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产生及现金流量净流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诉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集团”)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 万高速”)定金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12月27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2016)京民初96 号]。由于中新房集团及巴万高速未能依据《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损 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中新房集团履行定金担保责任,双倍返还公司定金共计人民币 40,000万元;判令中新房集团以20,000万元定金本金为基数,按照其从收取到执行兑付之日的实际占用期 间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截止起诉日,资金占用利息为人民 币 3,744.5 万元);判令巴万高速对中新房集团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按照原定开 庭时间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28 日、29 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 年 6 月 22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16)京民初 96 号)]:1.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 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 4 亿元;2.四川巴万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中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4亿元中的2亿元承担返还责任。 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终 1311 号],裁定: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诉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房集团") 四川巴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万高速")定金合同 纠纷案件,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受理。[案号(2016)京民初 96 号],由于中新房集团及巴万 高速未能依据《四川巴万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履行其义务,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中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新房集团履行定金担保责任,双倍返还公司定金共计人民币 讯网《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40,000 万元;判令中新房集团以 20,000 万元定金本金为基数, 2019 年 04 月 04 日 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按照其从收取到执行兑付之日的实际占用期间和中国人民银 2016-70)、《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 行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截止起 告编号临 2018-36、2018-42、2019-25) 诉日,资金占用利息为人民币 3,744.5 万元);判令巴万高速 对中新房集团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 按照原定开庭时间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28 日、29 日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8 年 6 月 22 日北京市 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16)京民初 96 号)]:1.中国 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北 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定金 4 亿元;2.四川巴万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中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 4 亿元中的 2 亿元承担返还责任。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 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初 96 号民事判决,向中 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最高法民终 1311 号], 裁定: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 为终审裁定。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