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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新路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2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总经理提名,冯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钊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23


附件:

                            冯钊先生简历


    冯钊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12月,本科学历。

历任新疆兵团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水利项目部技术员,玛河一级隧洞

项目部技术员,太中银铁路项目部技术员、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新疆兵团水

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公司石河子立交桥项目部经理,第一市政项目

部经理,兵团水利水电集团市政路桥公司副经理兼第一市政项目部经理,新疆兵

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公司总经理,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市政路桥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新疆兵团第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兵团第八建筑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冯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监管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