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泰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本次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
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
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
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