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 14:30 在公司总部 13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757,233,41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92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722,446,73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9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34,786,6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7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77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080%; 反对 1,4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898%;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5,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939%;反对 1,4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63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779,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080%; 反对 1,43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898%;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45,3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1939%;反对 1,43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63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743,6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033%; 反对 1,47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1946%;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9,4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999%;反对 1,47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571%;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5,57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7808%; 反对 1,64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2171%;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39,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538%;反对 1,64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032%;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9%。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82,2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6367%; 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3255%;弃权 28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股份的 0.03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448,1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979%;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29%;弃权 28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747,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6718%; 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3255%;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13,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935%;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29%;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747,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6718%; 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3255%;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713,8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935%;反对 2,464,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29%;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8.01 选举毛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139,337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05,202 股(票)。 毛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8.02 选举朱全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114,434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80,299 股(票)。 朱全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8.03 选举朱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140,328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106,193 股(票)。 朱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8.04 选举吕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44,236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10,101 股(票)。 吕娴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8.05 选举朱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99,329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65,194 股(票)。 朱光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8.06 选举宋华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794,619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60,484 股(票)。 宋华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9.01 选举周友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76,713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2,578 股(票)。 周友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9.02 选举冯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76,712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42,577 股(票)。 冯志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9.03 选举马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569,912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35,777 股(票)。 马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10.01 选举曾远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066,210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32,075 股(票)。 曾远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 10.02 选举曹艳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955,009 股(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0,874 股(票)。 曹艳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议案 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 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