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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发龙蟒: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59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光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9),公
司董事朱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利伟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宋华梅女士、
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 1,979,168 股、1,030,000 股、506,883 股
和 100,000 股,分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1%、0.06%、0.03%和 0.01%。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124);2022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30)。以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朱光辉先生目前持
有公司股份 6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3%。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及股东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
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
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总监朱光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
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