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讯: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16-01-1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鉴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州建通测
绘地理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通测绘”)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
其合计持有的建通测绘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审批事项,已在重组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公司在交易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截至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
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该等股权上不存在限制
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建通测绘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及建通测绘均独立经营,资产完整。本次交易完
成后,建通测绘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资产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
识产权等方面能继续保持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能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
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