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讯: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5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8 月 3 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六次会
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王欣欣先生、胡振坤先生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孟祥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
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
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成员
一致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