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2018-02-27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的委托理财,
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
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
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产品及标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
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
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
一节风险投资中列示的投资品种。
(三)投资主体: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是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
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
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