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9-1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公
司已将上述议案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
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向控股股东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润良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
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 。同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十一次董
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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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利航 项立刚 宋德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