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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8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6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第
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七次
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第
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
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