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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
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
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
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
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2019〕8 号、
〔2019〕9 号、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
                       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
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
                       上年年末余额 8,076,581.57 元, “应收      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3,732,556.69
“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1,613,182,836.74 元; 元 , “ 应 收账 款 ” 上年 年 末余 额
账款”列示;“应付票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         480,412,719.47 元;“应付票据及应
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
                       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应付票据”和“应付
                       上年年末余额 120,351,106.25 元, “应      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
账款”列示;比较数据
                       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2,261,000,635.97      余额 392,081,663.14 元, 应付账款”
相应调整。
                       元。                                       上年年末余额 192,943,154.80 元。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
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融资产:减少 0.00 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减少 0.00 元; 金融资产:减少 0.00

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0.00 元;交易性金融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                         负债增加 0.00 元。                           增加 0.00 元。

(2)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191,404,515.53 元;
                                                                            少 0.00 元;其他权益工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193,404,475.53 元。
                                                                            具投资:增加 0.00 元。
的金融资产”。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你资产交换准则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