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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9-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日海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12]4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日海智能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558 号)核准,日海智能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62,4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64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5,573,029.43 元 ( 不 含 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133,532,588.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ZK1009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
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65,555.64              39,076.50
                                公司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    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
                                                       70,689.00              37,276.76
      升级项目                  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37,000.00              37,000.00
                     合计                             173,244.64             113,353.26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
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3,944.22 万元,本次拟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13,944.2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AIoT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287.25         2,287.25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1,656.97        11,656.97

                       合计                          13,944.22        13,944.2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
金情况出具了《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K10127 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3,944.22 万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6 月 4 日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944.22 万元,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内容
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10127 号《鉴
证报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海智
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专项鉴证报告。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昆仑                唐    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