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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9-2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财务总监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所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
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
马玉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耿利航                   项立刚               宋德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