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