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日海: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谨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
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德亮 徐岷波 刘晓明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