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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日海: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2-04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
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关于提请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九洲集团提议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资
产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载了《关于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
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B 栋 1701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6,700,2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571%。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8,033,05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712%。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8,667,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859%。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18,667,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836,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34%;
反对 864,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6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723,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30%;
反对 977,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268,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18%;
反对 43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8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235,2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6863%;反对 43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755,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72%;反对 54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2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关联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2,400,00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122,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7.0804%;反对 5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1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023,0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189%;
反对 67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1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雷学臣律师、黄晓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