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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日海: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6-13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 日海        公告编号:2022-04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6 月 12 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宇翔先生、吴永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向九洲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九控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融资期限 6-12

个月。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达

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的上述保理融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润达泰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润达泰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本次接受润达泰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无需支付担

保费且不提供反担保。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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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场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7977

通讯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樱花路 868 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 1007-10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R6AM9C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
经营范围
                    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29 日

企业合伙人          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业务情况

       润达泰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31,003 万元,净资产为 51,774 万元;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7,9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润达泰
 单体报表的财务数据。

         4、关联关系
         润达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27.74%。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同
 时担任润达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因此润达泰为公司关联方。
         润达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接受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的保理融资债权

 (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4 亿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公司免于支付

 担保费用,担保措施的具体信息以各方正式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如出质人与质权人关联公司后续对质押事项有其他约定的,以最新的约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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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及经营

发展需要,有利于经营业务拓展,符合我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的保理融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

保措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

需的资金需求,符合我司整体利益;同时,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

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

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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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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