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日海:关于公司授权子公司共享保理融资额度的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 日海 公告编号:2022-09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权子公司共享保理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子公司共享保理融资
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 年 8 月 30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会议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向珠海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融资规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8 亿元。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授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
上述融资额度 5.8 亿元,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在共享保理融资
额度下开展保理业务。并且公司按照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预
计额度对子公司使用共享保理融资额度后的债务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
保理商为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授权子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授权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授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保理融资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
次授权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
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保理融资额度,有利于提高资产
使用效率,本次共享授信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同意本次授权事项。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