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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日海: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2023-04-1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
        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各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决议情况

                                1、审议《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7、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8、审议《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全部通过
二十六次会议     29 日          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日常关联交易补充确认
                                的议案》
                                12、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3、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4、审议《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1、审议《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全部通过
二十七次会议     19 日          动资金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1、审议《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全部通过
二十八次会议     25 日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5 月   1、审议《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
                                                                                                全部通过
二十九次会议     31 日          2、审议《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6 月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次会议       12 日

                                1、审议《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一次会议     11 日
                                3、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二次会议     30 日          2、审议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9 月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三次会议     23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0
                                1、审议《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四次会议     月 10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0     1、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五次会议     月 28 日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1     1、审议《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全部通过
三十六次会议     月 24 日       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2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十七次会议     月 23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
        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1、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资产的情况。
    2、出售资产情况
    (1)公司为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配合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日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
海)与湖北森峰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峰铝模”)及森峰铝模实际控制
人徐长锋先生于2022年5月29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武汉日海拥有所有权的
铝模系列产品、铝模租赁合同款项等资产转让给森峰铝模,交易价格定为2,021.77
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2)公司与中润全和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全和”)、
湖南国润宏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宏泰”)就智慧监狱教育平台项
目合作事宜签署《协议书》,交易各方正式确认公司不再参与智慧监狱教育平台项
目合作,项目由中润全和独自负责投资运营,中润全和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返还合
同款6,000万元及运营服务费用分成部分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尚
未正式生效。
    (3)公司将持有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嘉云网”)80%股权以
对价人民币4,905万元转让给何黎明、刘顶锋和高振江,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还
款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隆嘉云网的股权。
    (4)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通服”)将对喀
什电信的上述应收债权中的部分债权(金额866.57万元)转让给新疆林峰通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林峰”),部分债权(金额1,090.37万元)转让给新疆凌云志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凌云志”),部分债权(金额1,232.93万元)转
让给喀什志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志辉”),部分债权(金额5,519.69
万元)转让给新疆益人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益人”)。上述债
权转让后,喀什电信应向日海通服支付的上述款项,由喀什电信直接向新债权人新
疆林峰、新疆凌云志、喀什志辉和新疆益人直接支付和清偿;喀什电信与日海通服
之间就上述已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同时,由于日海通服尚欠新疆林峰、新疆
凌云志、喀什志辉、新疆益人部分合同款项,其中应付新疆林峰571.29万元、新疆
凌云志775.38万元、喀什志辉821.95万元、新疆益人3,679.79万元。经协商,上述约
定的转让债权与日海通服的应付债务进行抵消。上述债权债务抵消后,日海通服与
新疆林峰、新疆凌云志、喀什志辉、新疆益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灭失。
    (5)公司为集中精力做强主业,盘活公司资产,契合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
升级的战略方向,公司自2020年底以来停止投入占用资金较大的智慧城市、数据中
心等业务,为加快历史问题的消化出清,公司将上述业务形成的部分智慧城市、数
据中心(IDC)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等债权等资产作价人民币3亿元转让给上海润良
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收购资产、出售资产的交易定价规范,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
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
    1、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2022年度拟继
续向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借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
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
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润良泰(及其下属企业)人民币借
款余额为0元,应付利息人民币0万元;港币借款余额5,816.66万元,应付利息港币
195.81万元;美金借款余额2,050万元,应付利息美元22.34万元。
    2、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与九控保理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融资
期限6-12个月,融资费率不高于7.5%。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
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芯讯通、日海
物联拟与九控保理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全资子公司共享融资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设备拟与九控租赁开展售后回租
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重庆芯讯通、日海物联与九控保理继续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上述全资子公司共享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融资费率不高于年化7.5%。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九控保理融资余额为54,854万元,支付利息人民
币2,506.51万元;向九控租赁融资余额为1,008.36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38.33万元。
    3、2022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九洲集团
下属全资子公司九控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融资期限
6-12个月。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润达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的上述保理融资债权提供股
票质押担保措施。公司接受润达泰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无需
支付担保费且不提供反担保。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
泰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同意为公司拟与九控保理继续开展的不超
过1亿元的保理融资、拟与九控租赁开展的融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
涉及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公司接受润达泰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且不提供反担保。
    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芯讯通、日海物联继续与九控保理开展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泰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拓宽融资
渠道,继续为公司上述融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公司本次继续接受润达泰
提供的股票质押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且不提供反担保。
    4、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控股股东九洲集团拟为公司征得质权人同意进行担保的外部借款提供
保证担保;公司将就九洲集团提供的上述担保措施支付担保费,担保费为主债权金
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 0.3%/年,不足一年部分按实际担保天数/360*0.3%计
费。同时为保证上述担保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九洲集团所提供全部增信的安全,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股权向九洲集团提供股权质押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质押物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芯讯通、龙尚科技、智能设
备100%的股权。
    5、公司为集中精力做强主业,盘活公司资产,契合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升
级的战略方向,公司自2020年底以来停止投入占用资金较大的智慧城市、数据中心
等业务,为加快历史问题的消化出清,公司将上述业务形成的部分智慧城市、数据
中心(IDC)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等债权等资产作价人民币3亿元转让给上海润良泰
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子公司与Cathay
Tri-Tech., Inc发生产品购销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2,264.90万元。
    7、公司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控制的珠海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商品贸易往
来,采购金额为8.92万元。
    8、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新田
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产品购销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为0.61万元。
    上述1-6项交易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
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7-8项关联交易已于公司定
期报告中披露。

(六)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
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公司日海通服、芯讯通、龙尚科技、芯通电子、日海物联、智
能设备、重庆芯讯通、日海恒联和香港展华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
司等非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担保,各子公司也可为母公
司日海智能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且每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2)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珠海龙芯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
采购货款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泉州日海16,5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
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76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的87.11%。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
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