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 日海 公告编号:2023-09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日海 股票代码 00231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日海通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肖建波 王东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 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 办公地址 新大厦 17 层 新大厦 17 层 电话 0755-26919396 0755-26919396 电子信箱 xiaojianbo@sunseaaiot.com wangdong@sunseaaiot.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13,788,818.47 1,609,954,344.29 -1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6,967,056.53 -320,699,457.41 6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19,513,664.09 -336,992,018.00 64.5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532,384.95 -160,792,475.10 120.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57 -0.8566 66.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57 -0.8566 66.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60% -13.02% -4.5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212,220,804.13 4,880,217,192.64 -13.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39,548,832.32 661,296,408.48 -18.41% 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13,441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 27.74% 103,872,550 0 质押 103,872,550 限合伙) 法人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67% 62,400,000 0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华 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日海 境内非国有 4.39% 16,446,722 0 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 法人 托计划 魏巍 境内自然人 0.81% 3,016,600 0 陈惠芬 境内自然人 0.80% 2,997,808 0 王海滨 境内自然人 0.52% 1,948,178 0 吴智勇 境内自然人 0.45% 1,698,082 0 李东璘 境内自然人 0.44% 1,656,400 0 魏娟意 境内自然人 0.42% 1,575,800 0 毛伟松 境内自然人 0.40% 1,499,500 0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 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信托资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计划。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皆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重要事项 1、2023 年 4 月 1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3)01381 号)、《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3)00678 号)、《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 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 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 号)和《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 号),根据上述报 告,公司已消除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涉及事项的相关影响,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 条件。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 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07202318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第一大股东〈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70),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收到润达泰出具的《关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以下简称 “《承诺函》”),根据《承诺函》载明的内容,润达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03,872,55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74%)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弃权权利。《承诺函》生效之日满三年,即 2026 年 11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