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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关于托管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托管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绿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建实业”)
将其持有的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邻机械”)
51%股权托管给湖北长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
司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8-010)。
    根据《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绿建实业将其持有的海邻机械 51%
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之日起,股权托管协议终止。
    近日,绿建实业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海邻机械
51%股权及债权,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绿建实业与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25,898.9 万元受让海邻机械 51%股
权及债权。至此,绿建实业与湖北长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署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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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托管协议》终止。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海邻机械 51%股权及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一、 受让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张泽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FRP04Y
    4.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5. 注册资本:500 万元
    6.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海邻机械 51%股权及债权的定价依据
    经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
绿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 158 号),
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海邻机械总资产账面价值
44,948.84 万元,评估值 49,167.95 万元,增值率 9.39%。总负债账面
价值 50,976.31 万元,评估值 50,976.31 万元,增值率 0.00%。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6,027.47 万元,评估值-1,808.36 万元,增值率 70.00%。
绿建实业持有的海邻机械 51%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922.26 万元。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深
圳市海邻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深审字[2018]第 0235
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绿建实业所持海邻机械的债权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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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28,972.83 万元。
    综合考虑海邻机械 51%股权评估值、债权及实际挂牌情况,绿建
实业对其持有的海邻机械 51%股权挂牌价为 1 元,债权挂牌价格为
25,898.9 万元,合计 25,898.9 万元。
    三、 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双方名称
    甲方:深圳市绿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泽旺投资有限公司
    2. 产权转让价格:海邻机械 51%股权成交价为 1 元,绿建实业对
海邻机械的 28,972.8 万元债权成交价为 25,898.9 万元。
    3. 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
    (1) 乙方首期付款为总价款的 30%,其中 3,000 万元保证金已
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其余 4,769.47 万元应在合同生效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 乙方剩余款项为总价款的 70%,合计 18,129.23 万元,应当
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
期间的利息,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 权证的变更: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
由乙方在 30 个自然日期限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
    5.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
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易保证金的数额;如乙方
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四、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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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海邻机械 51%股权及债权,对公司当期经营业
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有助于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
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转让完成后,
公司将不再持有海邻机械股权,海邻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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