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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2022-10-11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
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
认真自查,南山地产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
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概况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 发行主体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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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 发行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4. 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拟以公开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
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一次性发
行,也可以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 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资金需求
及市场情况确定。
    6. 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
由南山地产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7. 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8.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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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金于该次债券
到期时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10. 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
选择权的具体设定及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
其他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11. 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12. 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南山地产拟
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 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南山地产将
至少采取下列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暂缓为第三方提供担保。
    14.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24 个月。
    三、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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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评级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
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债券发行
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
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
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及承销安排,代表南山地产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
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编制并签署与注册、备案、
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 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
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各种公告、信息披露文件等)〕。

    5. 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
宜。
    7. 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
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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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至本次公司债券
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1.截至目前,南山地产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
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2.本次发行公司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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