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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点科技:关于控股股东、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1-18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监事李丽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124,004,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77%),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 起 十 五个 交 易日 后 的九 十 天内 , 以集 中 竞价 方 式减 持 公司 股 份不 超 过
2,3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公司监事 李丽 洁女士 持有公 司股份 100,402 股 (占公 司总股 本比例

0.04%),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天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1%)。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沈锦华,公司控股股东;李丽洁,公司监事。

    2、股东持有 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 日,沈锦 华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124,004,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2.77%;李丽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4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股东名                                           股份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原因
  称                                             来源   数量    比例      方式    价格    期间

         本次减持主要系公司于 2014 年、2015      公司
         年分别实施了两次“股票收益权转让计      首次
         划”(详情请参见 2014 年 1 月 27 日在   公开
         《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讯 网       发行   不超   占公司
                                                                                         自本公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       前股   过     总股本
沈锦华                                                                            根据   告披露
         于控股股东计划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        份及   235    比例不
                                                                                  减持   之日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现    实施   万股   超过 1%
                                                                         集中竞   时市   十五个
         该计划将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      权益
                                                                         价方式   场价   交易日
         后满足实施条件,员工将申请实施其股      分派
                                                                                  格确   后的九
         票增值收益权                            所获
                                                                                  定      十天
                                                 得的          占公司
                                                                                          内。
                                                 股份   不超   总股本
李丽洁   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过2    比例不
                                                        万股    超过
                                                               0.01%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公司监事李丽洁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2
    年 12 月 9 日到期,履行完毕。

         2、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公司监事李丽洁女士承诺
    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同时承诺,本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的公
    司股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1 月 9 日到期,履
    行完毕。

         3、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公司监事李丽洁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所
    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沈锦华先生、李
    丽洁女士严格履行该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4、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公司监事李丽洁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最
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沈锦华先生、李丽洁女士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沈锦华先生、李丽洁女士严
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沈锦华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丽洁女士属于公司监事,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沈锦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李丽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