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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点科技:独立董事刘晓星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2022-03-1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晓星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

    本人作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2021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董
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按时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与会期间充
分发挥专业知识,认真审议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
年度,我对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0 年
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授权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提供办公场所租赁暨关联交易、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
见。

       6、2021年12月2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2021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除参加股东大会、董
事会外,还对公司多次进行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
理层进行深入沟通,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202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
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
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通过每季度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汇
报、问询及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控制方面的一些具体问题,
对公司内审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根据有关要求,针对每年定期报告的年审工作
与会计师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刘晓星:jiulonghu99@126.com

    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
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晓星
                                                    2022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