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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联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0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已预先对公司
拟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8年度相关审
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整合境内外资源和优势,加快海外布局速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
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高 岩                      刘永泽                刘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