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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联发展: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刘辉女士做出的《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申请》,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上述议案在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
通知》(以下简称“原增持计划”),“本人计划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十二个月
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直接或(通过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间接增持公司股份,或
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述各
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本次增持的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
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增持人”)。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刘辉女士通过委托设立的“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其控制的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管理的深
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精一玖
玖一号私募基金”)、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876.4416 万股,累
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554.55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95%。截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持
有公司股份 7,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4%,深圳精一持有公司股份 393.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3.6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346%,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
公司股份 835.236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刘伟持有公司股份 813.841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上述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855.797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707%。
    增持人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原因及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披露原增持计划事项后,刘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积极筹措资金,由于金
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原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
    刘辉女士承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不足部分自原增持计划届满之日
起延长六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计划的主要
内容如下: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刘辉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刘辉女士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股
份增持计划的通知》,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至 2019 年 6 月 7 日。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原因,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
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按期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2、刘辉女士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