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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独立董事关于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1-08-3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料后,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志江先生、蔡兴强先生、芮勇先生、张建新先生、李郑
周先生、郑杰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严圣祥先
生、徐亚明女士、虞迪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严圣祥、程惠芳、史习民、寿邹
                                                      201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