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12年8月)2012-08-2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
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包
括: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机构投资者的调
研、一对一沟通、一对多沟通、现场参观、新闻采访等投资接待工作。
第四条 公司开展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目的和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待对外来访、调研工作、采访、沟通或进
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六条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
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 诚信的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
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 保密原则。公司在接待工作中不得擅自向来访者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
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五) 高效低耗原则。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
良性互动。
第三章 特定对象来访沟通的内容与职能部门
第七条 与特定对象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月度数据、
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
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
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
该项工作的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的具体事务和
档案管理。
第九条 公司从事特定对象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
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四章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
第十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调研、现场参观之前,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沟通预约(现场接待预约须知及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
2),公司要求其出具机构或身份证明,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对其进行确定核实。待公司同
意后,将要求来访人员签署调研承诺书(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第十一条 在接受特定对象来访调研之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提前知会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会秘书妥善安排调研或采访活动,确定接待人员。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将全程参与
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 在特定对象来访之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问题范围,
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
司应拒绝回答。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三条 特定对象要求现场参观的,公司应合理安排参观过程,由两人以上陪同
参观,并由专人对参观人员的提问进行回答。
第十四条 在来访接待活动中,公司相关接待人员应注意回答的真实、准确性,尽
量避免使用带有预测性言语。
第十五条 在与特定对象进行相关信息交流时,一旦违规泄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正式公告。
第十六条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进行交流沟通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编制《投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在接待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将
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通过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专区在交易所的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刊载,同时在公司
网站刊载。
第十七条 公司在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活动结束后,进行备查登记,详细记载来访者
姓名、公司名称、来访日期、联系方式等,与会议记录和承诺书一起,做好存档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通形成的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司。公司应认真核查文件,发
现其中存在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的,应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司应及时发出澄清公
告进行说明。发现其中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立即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同
时要求其在公司正式公告前不得对外泄漏该信息。
第十九条 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相关
资料的,如其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要求时,公司应平等给予提供。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定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施行。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5日
附件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接待预约须知
附件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
附件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函
附件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活动记录表
附件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接待预约须知
一、预约方式:
1、您可以每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电话预约,我们的电话是:
0572-7362125,0572-7362041。
2、您也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方式预约来访时间:
我们的电子信箱是:jlgf@jiuli.com
我们的传真是:0572-3620799
3、我们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双林镇镇西
邮编:313012
4、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二、预约登记
公司同意接待后,与您协商并确认接待日程安排,并请您提供问题提纲和相关资料。
您需要填写《现场接待预约登记表》和《承诺书》。
三、接待安排
1、时间:9:00-11:30,14:30-17:00。
2、就餐:公司安排工作餐,不饮酒;其他就餐安排公司视具体情况确定。
四、其他
来访客人如需要酒店预定等协助,可与公司证券投资部0572-7362125联系。
附件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接待预约及备查登记表
来访时间 接待 是 / 否
来访人姓名 证件号码
来访人工作单位
来访人类型 投资者 / 证券机构 / 新闻媒体 / 其他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日程安排
关注内容
陪同/参与人员
董事会秘书签章
附件3 :
承 诺 书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
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
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
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
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
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
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
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
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
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
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
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
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
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
附件4: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活动记录表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一对一沟通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时间
地点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介绍
附件清单(如有)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