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新增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2-09-10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2-04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和规范管理生
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的不锈钢废料,通过集中处置方式,提高废料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循环
利用效率,公司与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特隆公司”)签订了《不
锈钢废料销售框架协议》。鉴于盛特隆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根据《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盛特隆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结合业
务发展规模,对双方 2012 年的交易进行了预计。
2、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其中周志江、蔡兴强、李郑周、张建新、郑杰英等 5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本议案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2 年
关联交 按产品 预 计 占同类 已发生 占同类
关联人
易类别 细分 发生金额 业务比例 金 额 业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向 关
湖州盛特隆
联 人 不锈钢
金属制品有 3,000 17.84% 0 0
出 售 废料
限公司
废 料
(三)2012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盛特隆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盛特隆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柏荣;
住 所:湖州市旧馆镇潘家庄村;
主营业务:不锈钢型钢制造、销售,不锈钢管、不锈钢坯件、不锈钢棒制造、加工、
销售,不锈钢穿孔;
工商注册号:330504000049046。
2、盛特隆公司的历史沿革
盛特隆公司由浙江富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派生分立产生。浙江
富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3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柏荣;
住 所:湖州市旧馆镇潘家庄村;
主营业务:钢材轧制(含热轧圆钢、Φ 10-Φ 25 热轧带肋钢筋制造、销售),不锈钢型钢制
造、销售,不锈钢管、不锈坯件、不锈钢棒、板、带、丝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穿孔,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
成立日期:1995 年 5 月 10 日;
工商注册号:330504000002367。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浙江富钢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 118,267 万元,净资产
8,272 万元,2012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218 万元,实现净利润-5,729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盛特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即湖州久立管件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8 月参股的
企业,湖州久立管件有限公司持有盛特隆公司 10%股权,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盛特隆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公司与盛特隆公司之间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12 年 6 月底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1.97%,未超过 5%,因此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盛特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
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盛特隆公司签订的《销售框架协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销售
定价政策为: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即本公司应以与无关联关系企业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
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同等条件下,公司出售给盛特隆公司的不锈钢废料的价
格或条件不应偏离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盛特隆公司于2012年9月8日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公司出售不锈钢废
料给盛特隆公司,预计2012年度内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双方就每一批次不锈钢废料销售采取以书面订单的形式,约定具体的品名、
规格、数量、品质要求、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条款。该条款一
经双方约定,即构成该协议之组成部分;
第二、定价政策: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即本公司应以与无关联关系企业同类交易的
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同等条件下,公司出售给盛特隆公司的不锈
钢废料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第三、结算方式:出售的不锈钢废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按月清算货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完善和规范管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锈钢废料,通过
集中处置方式,提高废料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循环利用效率,也为了满足盛特隆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盛特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销售业务的比重
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材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完善和规范管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锈钢废料,通过集中
处置方式,提高废料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循环利用效率。该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
即公司应以与无关联关系企业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同
等条件下,公司出售给盛特隆公司的不锈钢废料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提供给第三方同
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据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