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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独立董事关于2012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2-09-1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 2012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不锈钢废料销售框架协议,有利于完
善和规范管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锈钢废料,通过集中处置方式,提高废料
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循环利用效率。该关联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即公司应以与无关联

关系企业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制定的标准;同等条件下,公司出
售给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不锈钢废料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提供给第三方
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已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对相关资料、实施、决策程序
进行了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
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




                                      独立董事:严圣祥、徐亚明、虞迪锋
                                                201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