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9-24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2-04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9月17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9月24日召开了会议。本届监
事会全体监事(共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
潘佳燕女士为公司第三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
团股份限公司提名潘佳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监
事会一致,津贴同第三届监事会其他监事津贴。(潘佳燕女士简历见附件1)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9月24日
附件1:
潘佳燕女士简历:
潘佳燕女士,1982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
2004年2月起至2006年9月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
2006年9月起至今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副经理。
潘佳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
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副经理职务之
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