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4-10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3-01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3年4月3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纳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4月1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4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4月19日通过
1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分红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30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124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3 01*****043 周志江
4 01*****428 蔡兴强
5 00*****600 李郑周
6 01*****158 陈培良
7 01*****713 徐阿敏
8 01*****633 张建新
五、咨询机构
1、联系人:寿昊添
2、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镇西;邮编:313012
3、咨询电话:0572-7362041、0572-7362125; 传 真:0572-36207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