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03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名,实际出席
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
组件项目”及“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
钛合金复合管项目”等 2 个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根据相关规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 4.87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于本议案
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