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03-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人”)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
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487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手续费等 1,004.66 万元后,募集资金额为 47,695.3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6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
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291.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元。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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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按以下顺序投入:
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年)
(万元)
1 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 31,156.00 2
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
2 15,344.00 2
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合计 46,5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在公开发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4 年 3 月 2 日,本次募投
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5,907.68 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620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诺 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 铺底流动
投资额 合 计 的比例
资 资金
(%)
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
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 31,156.00 22,451.68 3,456.00 25,907.68 83.15
件项目
合 计 31,156.00 22,451.68 3,456.00 25,907.68 83.15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25,907.6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于 2014 年 3 月 8 日发表同意意见。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5,907.68 万元置换公司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907.68 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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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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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世涛 王晓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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