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3-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作
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487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7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手续费等 1,004.66 万元后,募集资金额为 47,695.3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6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
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291.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元。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3 月 2 日,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5,907.68 万元,置换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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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募集资金 21,496.47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 6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
闲置。
四、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2014年3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25.31%),从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预计时间为从2014年3月8日起到2014年9月7日止。由于公司此次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超过了募集资金净额的10%,但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
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
提前归还至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同时,公司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
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
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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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对公司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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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世涛 王晓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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