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5-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以超募资金补充“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本次以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文件、
董事会议案等文件,对公司本次以超募资金补充“年产2万吨LNG等输送用大口
径管道及组件项目”流动资金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487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295.8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6 号)。
根据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以及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项目轻重缓急
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列:
募集资金 其中:固定 铺底流动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情况
需要量 资产投资 资金
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 湖市经信投资
31,156 34,456 31,000 3,456
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 【2012】3 号
湖市经信投资
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
【2012】7 号、
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 15,344 15,344 13,394 1,950
湖市经信投资
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更【2013】2 号
合计 46,500.00 49,800.00 44,394.00 5,406.00
三、本次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元,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计划使用资金总额
为 46,500 万元,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去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本次超募资
金余额为 904.15 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利息收入)。
2014 年 3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以及保荐人国信证券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5,907.68 万
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的自
有资金。
目前,“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组件项目”已经投入正常
生产,由于材料及人工成本较项目预算有所上升,为了充分发挥和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9,041,547.06 元(不包含募集资金到位后的利息
收入)补充该项目的流动资金,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募投项目产品的投
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
债券持有人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本次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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