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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2014-05-28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46
债券代码:128004               债券简称:久立转债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期未偿还可转债张
数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
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
 于2014年5月28日14时召开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
 年5月6日公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8日14时。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诸睦漾路1899号久立不锈钢工业园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4年5月21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关联方。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法
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
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
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
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
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
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久立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本期未偿还可转债
张数总额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
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
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
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
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寿昊添
    电      话:0572-2539125,0572-2539041
    传      真:0572-2539799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
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
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27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          (个人        ),出席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
      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
      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债券张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
      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