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17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4-05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周志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186,850,34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89%。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
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
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86,850,349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锦秀、阮曼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
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