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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独立董事关于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5-04-2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经讨
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
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用部分
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独立董事: 严圣祥     徐亚明   王德忠   王剑敏




                                                            201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