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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6-04-1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5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世涛                      联系电话:1300360305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晓娟                      联系电话:1860001935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
                                     发布如下主要公告:
                                     (1)1 月 5 日,关于实施久立转债摘牌和赎回结果的公告;
                                     (2)1 月 5 日,关于久立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3)1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1 月 29 日,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6)2 月 4 日,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7)2 月 26 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8)3 月 3 日,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 (9)3 月 17 日,2014 年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年度专项报告;
                                     0 (10)4 月 21 日,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 (11)5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12)6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 (13)6 月 26 日,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 (14)7 月 29 日,中标核级不锈钢无缝管道设备及相关服务的公告
                                       (15)8 月 18 日,2015 年半年报,、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16)8 月 29 日,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7)9 月 10 日,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9 月 22 日,关于国信久立成长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合同
                                       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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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 月 15 日,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1)10 月 15 日,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2)10 月 22 日,关于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
                                        公告;
                                        (23)10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4)10 月 29 日,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5)11 月 17 日,关于与钢铁研究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6)12 月 0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7)12 月 18 日,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述信息披露文件经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及时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无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荐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持续督导期内,公
                                      司修订了《公司章程》。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建设银行银行湖州分行
                                      33001643500059001588 账 户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银 行 吴 兴 支 行
                                      1205230219049138883、1205230219049136680 账户。公司以前年
                                      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7,668.9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8.60 万元;2015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5,397.49 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为 61.6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3,066.39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0.20 万
                                      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447.96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10.2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47.96 万元。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前往银行核实募集资金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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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资金 2 次。查询时间分别为:1 月 5 日、7 月 13 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在持续督导期内,我公司保荐代表人于 1 月 5 日、7 月 13 日两

披露文件一致                           次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股东大会 7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
                                       人列席股东大会 2 次,分别为:1 月 28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4 月 10 日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其中现场召开董
                                       事会 2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董事会 2 次,分别为:2 月 2 日
                                       四届六次董事会,3 月 14 日四届七次董事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共召开监事会 6 次,其中现场召开监事
                                       会 6 次。我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监事会 1 次,分别为:2 月 4 日四
                                       届四次监事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分别于 1 月 5 日、7 月 13 日对公
                                       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信息披露、承诺事项等情况等。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现场检查报告已按要求上传至保荐业务专区。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保荐人于 3 月 17 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发表
                                       独立意见,认为:2014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保荐人于 3 月 17 日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核查意见,认为:2014 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
                                       的《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执行的情况。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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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人也未曾向
                                     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不锈钢原材料价格波动剧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对公司
                                     经营业绩的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足情况;
                                         (2)募投项目效益完成情况;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1)原材料价格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对公司业绩有负面影响,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加大,但影响不大;
                                         (2)LNG 募投项目、复合管项目效益低于预期;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提升公司业绩。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一次

(2)培训日期                               2015 年 2 月 2 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久立转债转股后于 2015 年 1 月 5 日摘牌。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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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
                                          无                        无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发行人及股东履行股份锁定承诺    是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无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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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1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
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包世涛               王晓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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