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3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共 3 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在股东大
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
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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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
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40亿元(含10.40亿元),即发行不超过1,040
万张(含1,040万张)债券,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确定。本次
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
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债券期限
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利息支付
1、年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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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年利息。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年利息=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当年适用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登记日:每年的付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
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
(3)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
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
日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
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期
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
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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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
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
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
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息,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
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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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
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即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
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
(1)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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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换公司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本公
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
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金额少于 3,000 万元
(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价格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回售给本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
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
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
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
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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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
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
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
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单独和/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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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下表所列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投资: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5500KM 核电、半导体、医药、
1 57,425.00 38,000.00
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
2 48,998.00 33,000.00
目
3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480.00 33,000.00
合计 139,903.00 104,000.00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同时,若本次发
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公司将按照项
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
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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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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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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