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3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7-078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章宇旭先生、郑杰英女士、徐阿敏先生、杨
佩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国兴先生、缪兰娟女
士、郑万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说明:
    1、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
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选举。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原董事蔡兴强先生、独立董事严圣祥先生、徐亚明女士、王德忠先生自第五届
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
对蔡兴强先生、严圣祥先生、徐亚明女士、王德忠先生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
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序
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1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2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3
     由 董 事 会 以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产生。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4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序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
号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1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
     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                                    行;
2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如下:


序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号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1
     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 人推举代表主持。
     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 人,继续开会。
     人,继续开会。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
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   周志江先生、李郑周先生、章宇旭先生
                     郑杰英女士、徐阿敏先生、杨佩芬女士
        独立董事:   顾国兴先生、缪兰娟女士、郑万青先生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

   周志江先生:195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湖州金属
型材厂厂长、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久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南浔浔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32,400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郑周先生: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际商务师,历任浙江省工业矿产对
外贸易公司外销员、浙江久立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
司董事兼常务副总、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久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州久立挤压特殊钢
有限公司董事长、久立特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久立美国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截至目前,李郑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356,945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
的外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章宇旭先生:1982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
士大学,历任浙江久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经理助理、核电项目组副组长、
核电管分厂厂长、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久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久立永兴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章宇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儿子,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杰英女士:1976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久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室主任、总裁助理,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媳
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阿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久立焊接车间主任、浙江久立不
锈钢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久立泰祜涂
层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徐阿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50,028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
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佩芬女士:1970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
师,历任湖州钢铁厂会计、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久立不锈钢管有限公
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杨佩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独立董事

    顾国兴先生:1957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注册核安
全工程师、高级项目管理师。曾任原国家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一设计院设计部助理工程
师、工程师;中国核动力研究院四室副主任;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核电局计财处副处长;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
院计经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兼处长、院长助理兼主任;2006 年 6 月起任上海核
工程研究设计院副院长。现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顾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缪兰娟女士:1965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
浙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任浙江新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浙江新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中
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浙江车头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万青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博士学历,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历任杭州师范大
学讲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丹化化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目前,郑万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