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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11-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久立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1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 487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295.8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由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4】36 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分行 33001643500059001588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吴兴支行 1205230219049138883、1205230219049136680
账户。2014 年 3 月,公司、国信证券共同分别与前述 2 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6 月,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
金复合管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管久立特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管久立”),实施地点不变。2014 年 6 月,公司、天管久立、
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吴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 25,907.68 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 2014 年 3 月 26 日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4 年 9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4,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3、根据公司 2015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4、根据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5、根据公司 2016 年 5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经公司 2014 年 5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项目”
       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天管久立公司,实施内容和实施地点不变。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404.15 万元,较原预计募集资金 46,500.00 万元,
       形成超募资金 904.15 万元。根据公司 2014 年 5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
       及组件项目”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
       金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累计募集                节余资金总额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后承诺投    资金投入    节余资金     募投资金       节余资金
号
                                              资金额      额          金额         利息           合计
     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管道及
1                                           31,156.00   31,189.05      -33.05        43.81         10.76
     组件项目
     年产 1 万吨原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
2    管道输送设施用特殊钢与钛合金复合管     15,344.00   12,345.43    2,998.57       172.16       3,170.73
     项目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补充年产 2 万吨 LNG 等输送用大口径
 1                                             904.15      904.15           -               -           -
     管道及组件项目的流动资金
                  合计                      47,404.15   44,438.63   2,965.52       215.97       3,181.49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募
集资金余额为 3,181.49 万元(含募集资金的滚存利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
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
关的支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
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专项同意意见。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包世涛                             裘   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